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手册

来源: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533

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考 务 工 作 手 册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编

20196

 

 




  

第一章  考点及考场....................................................... 2

第一节  考点设置原则及要求............................................ 2

第二节  考点工作人员职责.............................................. 2

第三节  考点及考场布置................................................ 3

第四节  考场纪律...................................................... 3

第五节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3

第二章  考试报名及考场编排............................................... 5

第一节  报名要求...................................................... 5

第二节  网上报名流程.................................................. 5

第三节  考场编排...................................................... 5

第四节  打印准考证.................................................... 6

第三章  考试流程......................................................... 7

第一节  考前准备和测试................................................ 7

第二节  考中注意事项.................................................. 7

第三节  考后数据上传和保管............................................ 8

第四章成绩管理.......................................................... 9

第一节  成绩处理...................................................... 9

第二节  成绩复查...................................................... 9

附件一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 10

附件二  准考证(样本).................................................. 13

附件三  考生签到表...................................................... 14

附件四  考场记录单(缺考).............................................. 15

附件五  考试异常情况登记表.............................................. 16

附件六  考场记录单(违纪).............................................. 17

附件七  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 18

附件八  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考点存根).................................. 19

第一章  考点及考场

第一节  考点设置原则及要求

一、考点设置原则

1.严格按照高校管理原则,由高校组织考试,禁止委托高校外机构设立考点或分考点。

2.重点对拟设考点管理力量、生源状况、设备和软件是否达标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能够承担考点职责。

3.合理规划考点布局。合理规划考点的原则:确保考试安全、方便考生报考,原则上每个考点考生不低于300人。

4. 网络环境要求:每位考生的带宽建议不低于2M bytes/s。建议考点使用联通或电信网络。

5. 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7或者Windows10

二、考点设置要求

1.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主考由高校分管领导担任。

2.考试期间应成立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等工作小组,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具有一定数量、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考务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

4.具有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的必要场地及条件。包括:考场、考务办公室等。

5.考场内应安装可记录和保存考试全过程的实时视频监控设备,录像内容要求保留半年以上。

6.具有符合规定的考生规模。

7.具有满足考试要求的上网计算机;机房软硬件及相关设施齐全;能保障考试期间的电力供应。

第二节  考点工作人员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考点在考试期间应按要求配备考试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点的考试领导小组成员、主考、副主考、技术人员、监考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医护人员等。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

2.各类工作人员应接受考前培训。

3.各类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各考点应根据考点考生人数配备考试领导小组,重点负责指挥本考点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附件一)中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三、监考人员职责

每个考场应根据考试用计算机数量,原则上每25台机器聘请一名监考人员,且每个机房不得少于两名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参加培训并接受考核,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热悉监考业务。

3.监考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应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5. 监考人员负责查验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负责使用仪器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及身份证验证,组织考生入场。

6.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考生提出的计算机操作相关问题,应及时处理。

7.监考人员应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不得隐瞒袒护。

8.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9.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严禁抄做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況等。

10.监考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监考人员不得发布或传播有关考场环境、准考证等信息。监考人员违纪的,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保卫人员职责

1.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按要求封闭考点,禁止无考试证件人员、车辆进入考点。

3.按要求在考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并负责警戒范围内的值班巡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五、后勤、医疗人员职责

1.负责考点、考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维护、保障考点的正常用电、用水。

3.负责考试期间患病考生救治。

第三节   考点及考场布置

一、考点布置要求

1.在考点入口处悬挂(张贴)、或用电子屏显示写有“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点”的横幅;张贴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等。

2.考点内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考试期间,严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3.考点内应设有明显的考场路线指示牌。

4.在考场门口醒目处张贴本考场的考场号。

二.考场布置要求

1.考场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能清晰拍摄到考场内情况,做到考试期间全程监控,监控录像可存储和回放,应保存半年备查。

2.考场应配备不少于5%的计算机作备用考试机。

3.在考试实施时,除考试必备物品外,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第四节  考场纪律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入场。入场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和安检。为严防替考,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并通过身份证管理系统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因此,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

2.考场内严禁携带手机、U盘等电子设备,入场严禁携带小抄,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子上备查。

4.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答卷;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5.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自动交卷。考生须确保交卷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6.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第五节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纪,取消其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3.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考一次: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4.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5.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考一次: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不再允许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二章  考试报名及考场编排

第一节  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

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本科(非英语专业)学生。考生在籍期间原则上可重复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另有规定除外。

二、报名方式

考生应通过公布的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

第二节 网上报名流程

一、登录账号

考生报名时,须登录本人账号(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二、网上填报信息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方可报名考试;如有信息错误,请提交管理员进行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报名。

三、网上缴费

考生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报考信息准确。完成报名后,考生无权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缴费后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还,且所缴考试费只供当次考试使用。

 

第三节 考场编排

一、考场编排应使用考务管理软件,禁止人为调整编排结果。每个标准考场为50名考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25名考生。

二、准考证号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

三、每个批次第一场次开考时间不早于上午8时,最后一个场次开考不晚于19时。

第四节 打印准考证

一、考生在考点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附件二)。

二、学生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拨打400-696-0786进行咨询,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第三章  考试流程

第一节 考前准备和测试

一、考前2周,考点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及要求准备好考试用计算机,调试好网络环境,并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考前11200后,检查网络和供电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确认各考场的考试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认正常后,封闭考场。

第二节 考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考场签到表》(附件三)上签字,并按考场签到表中的座号选择对应的考试用机。

二、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见第一章第4节)。

三、考前5分钟,考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与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如无法登录,由监考人员帮助查找原因。考生姓名以报名库中的信息为准,本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开始后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考试开始后,考生所有答题操作均在计算机上进行,并由考试系统自动计时。考试时间用完,考试系统将自动停止答题。

六、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须检查考试系统上显示的考生信息、准考证上的考生信息与考生本人及证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记录缺考考生信息并填写《考场记录单(缺考)》(附件四)。

七、出现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系统可实现断电、断网的续考,即可实现考试环境恢复正常情况后,考生继续当前考试页面答题,保证特殊情况的发生不影响考生的正常考试。若考试过程中考生误操作提交试卷,经监考人员与系统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后,系统管理员为其特殊处理,可允许考生二次登录并重新抽题,同时监考人员填写《考试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五),进行记录。

八、考生交卷后(包括考试时间已用完,系统自动退出答题界面),须等监考人员确定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开。

九、考试过程中遇到考试系统问题,应按相关文档进行操作解决。如不能解决,可联系北京网梯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技术中心相关人员。

第三节 考后数据上传和保管

考试结束后,所有学生正常提交试卷即可离开考场。当天所有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输入退出客户端口令(例如:ALT+F1+密码),退出当前客户端,之后进行关机等其他操作。

学生考试后的卷面信息将被完整保留,以便于管理者随时对考生卷面进行回查。

考试题库及试卷严格保密,仅组织者可见,其他人均无法登录系统查看或管理题库。

第四章 成绩管理

第一节 成绩处理

一、考试成绩采用标准分,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0—59分为不合格。

三、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发布考试成绩。各高校可通过考试系统下载本校学生的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xwyy.webtrn.cn查询考试成绩。

第二节 成绩复查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应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在考试系统学生工作室中提交复查申请,经高校通过网上审核后统一报研究会,对成绩进行复查,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复查结果,学生可在工作室中查询成绩复查结果。

附件一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

为维护教育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工作要求,针对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特点制定了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对应、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 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3.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 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5. 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6.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考点要提高考试工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7. 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二、具体实施办法

1.考试前,如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应立即向考试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组长指示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2.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应立即向考试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组长指示做好舞弊处理工作。

3.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置:

1)考生未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过期:严禁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做好对考生的劝说解释工作。

2)考生准考证重号:稳定重号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安排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

3)发现考生本人相貌与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名册上的照片不符:在考生未进入考场前,禁止其入场;如开考后检查发现的,请考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巡视员)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如果考生不服从管理或扰乱考场秩序,立即报告主考,请有关人员将其带出考场并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见第一章第5节)有关规定记录。

核实情况后,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写明情况并签字;如果考生不写情况、签字,需告知考生本人违纪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违纪)》(附件六)和《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附件七)并签字上报。

4)考试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立即查明情况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违纪)》和《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取消该考生该次考试成绩,并及时将《处理告知书》(附件八)送达考生。

5)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未到规定离场时间则实行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

6)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应予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如实记入《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考场记录单(违纪)》并报告考点主考。

8)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立即逐级上报,根据上级指示处理。

9)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能保留证据的扣留违规证据,由两位监考人员在证据上写明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关情况并签字。同时在《考场记录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上做详细记录,报考点办公室。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1)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立即制止,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巡视员)调查电话来源,在《考场记录单(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书》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对于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2)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通知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巡视员)保留文字短信等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考场记录单(违纪)》、《违规处理告知书》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3)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4.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 考前如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答案”、“提供枪手”等有害信息: 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2) 考试过程中,如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

3) 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消息: 应立即核实情况;将了解核实的情况报有关领导,积极引导媒体报道导向。

5.考试过程中突然断电事件的应急处置:

由于服务器有UPS电源,存储于服务器上的考生数据不会造成丢失。应立即查明断电原因,如属考点内部断电,应迅速处理后安排考生继续考试;如属大面积停电,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尽快恢复供电,并妥善安置考生。






附件二   准考证(样本)

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1557279595(1)            准考证

准考证号:201909001104510001

    名:王小明

证 件 号:370682199304044733

就读学校:**大学

    业:管理学

考 场 号:33

考试地点:**大学北区15号楼2号机房A

    号:15

考试时间:20190914  0830 —1000

    注:

考 生 须 知

1. 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为严查替考,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并通过身份证管理系统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因此,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

3.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已带入考场者,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   按违纪处理。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且不得随身携带或者放在考桌上,不服从者按作弊处理。

4.考生提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进行登录,登陆后核对相关信息。考生信息以报名库为准,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登录信息。

5.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6.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对无理取闹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 考生私自交换座位,按替考处理。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并停考一次;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再允许其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

8.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0—59分为不合格。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xwyy.webtrn.cn查询成绩。

附件三  考生签到表

附件四 考场记录单(缺考)

考 点 名 称

 

考 场 号

 

场次

 

应 考 人 数

 

实 考 人 数

 

缺 考 人 数

 

     

座 号

 

准 考 证 号

 

 

 

 

 

 

 

 

 

 

 

 

 

 

 

 

 

 

 

 

 

 

 

 

 

 

 

 

 

 

 

 

 

 

 

 

 

 

 

 

 

 

 

 

 

 

 

 











监考人员注意:

1.       为确保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监考人员必须准确、如实填写表格中各项内容,以供考试技术中心做出处理决定。

2.       应考人数是实考人数与缺考人数之和,即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本考场如无缺考,应在缺考人数栏内填“0”。

3.       监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后,开始填写缺考登记卡及上表中的内容。

4.       无论有无缺考考生,监考人员都应填写“缺考登记卡”中的考点名称、考场号等内容。

5.       考场记录单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监 考 员 甲: ______________      监 考 员 乙: ______________

主考签字:______________

                                                          

 


附件五 考试异常情况登记表

考点名称

 

考场号

 

场次

 

姓名

 

性别

 

座号

 

准考证号

 

考试异常现象描述

 

 

 

 

 

 

 

 

 

处理方法

 

 

 

 

 

     生:                      

监考人员甲:                      监考人员乙:                      

主考

处理

意见

 

 

 

 

 

 

 

      

考点主考:                       








附件六  考场记录单(违纪)

考 点 名 称

 

考 场 号

 

场次

 

         

姓名

准考证号

违纪舞弊行为

 

 

 

 

 

 

 

 

 

 

 

 

 

 

 

 

 

 

 

 

 

 

 

 

 

 

 



监 考 员 甲: ______________      监 考 员 乙: ______________

 

 主考签字: ______________        

  

              

 

 附件七  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

考点名称

 

考场号

 

场次

 

姓名

 

性别

 

座号

 

准考证号

 

考生违规事实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考点禁止范围内吸烟、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8、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9、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0、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11、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12、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13、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须另附纸说明)

 

监考人员甲:                      监考人员乙:                      

违纪考生:                        

违纪考生

拒绝签名

证明人

2人以上)

 

主考

处理

意见

£1、情况属实,取消该项考试成绩。

£2、待调查落实。 

考点主考:              

      










填写说明:

1.考生违纪事实栏,由监考人员用签字笔在有关违规内容前面的□内打“√”监考人员签名。

2.证明人可以是监考人员和考点主考,也可以是同一考场的考生。

附件八 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考点存根)

考点名称

 

考场号

 

场次

 

姓名

 

性别

 

座号

 

准考证号

 

违规事实

1.□;2.;3.;4.;5.;6.;7.;8.;9.;10.;11.;12.;13.;14.;15.□。

考生接受告知书情况

 

 

 

接受告知书考生签名:                   

备注

 









注:此存根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监考人员:                                   主考签名:          

 

 

 

………………从…此…处…撕…开…(考点骑章)………………

编号:

违规处理告知书(考生联)

                 考生(准考证号:                     ):

你在参加20           日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中违反了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违规事实,违规情况已被登记,特此告知。

你收到告知书后,必须在告知书存根上签名。

 

                                考点(盖章):                  

                                                         

 

考 生 违 规 事 实

(告知书背页内容)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考点禁止范围内吸烟、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8.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9.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10.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1.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12.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13.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14.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15.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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